項 31
▓相關單位配合辦理事項
為提升地區整體環境品質,實施者將捐贈公共設施用地(公園),依
相
關
單
位
配
合
辦
理
及 ▓其他應加表明之事項 其
擬定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書內容載明,其公共設施用 地於開發完成後將權屬登記為新北市所有,屆時請相關單位協助 辦理。
管理委員會組織相關辦法依公寓大廈規約內容辦理。
本公寓大廈綠建築相關設施,其後續管理維護由管委會依都市更
他
應
加
表
明
之 業管理公司執行。 事
新事業計畫規劃之環境及設備維護項目執行,或由管委會委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