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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訂新北市淡水區竹圍段 819 地號等 3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三)公、私有土地分布狀況 (四)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比例計算

更新單元公有土地計有國有、市有二種,以下為公、私有土地分布狀況。詳 更新單元經更新事業實施者與土地所有權人皆有共識唯有透過都市更新整體
圖 5-2。 開發才能解決現行公私土地混雜、計畫道路興闢與爭取都市更新獎勵容積。

1、國有土地: 依據 97 年 04 月 30 日報核時檢附之同意書(20 人)、99 年 01 月 25 日掛件時
檢附之同意書(3 人)及依 100 年 01 月 10 日土地登記謄本所整理之清冊(詳附
國 有 土 地 為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竹 圍 段 820 、 823-1 ( 1/15 ) 、 828-1 錄十一,並已刪除北側已開闢道路用地 8 筆土地)計算同意比例,詳見下表。
(3507/50000)、909-1(1/15)及 925-1 地號,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
理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同段 820-3 及 820-5 地號,所有權人為中 表 5-3 土地與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及其面積同意比例表
華民國(管理者: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土地面積合計 383.1931 ㎡,佔
總更新單元土地面積 4.12%,佔更新單元總人數比例 2.38%。其中屬住 項目 所有權人人數 面積(平方公尺)
宅區四面積為 263.0000 ㎡、道路用地面積為 68.0860 ㎡、人行步道用地
面積為 11.5900 ㎡及部分人行步道部分道路用地面積為 40.5171 ㎡。 土地 合法建物 土地 合法建物

2、市有土地 全區總和(A=a+b) 31 - 9,299.42 -

市有土地為新北市淡水區竹圍段 804-3(99/100)、804-4(99/100)、823-1 公有(a) 2 - 739.04 -
(4/15)、828-1(3507/12500)、909-1(4/15)及 910-1(49/60)地號,
土地面積合計 355.8515 ㎡,佔總更新單元土地面積 3.83%,所有權人為新 私有(b=A-a) 29 - 8,560.38 -
北市(管理者: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佔更新單元總人數比例 2.38%。其中
屬道路用地面積為 193.4664 ㎡、公園用地面積為 0.3168 ㎡及部分人行步道 排除總和(c) 0 - 0.00 -
部分道路用地面積為 162.0683 ㎡。 29 -
計算總和 23 - 8,560.38 -
3、私有土地 (B=b-c)
同意數(C) 8,537.66 -
私有土地面積合計 8,560.3754 ㎡,佔更新單元土地面積 92.05%,私有土地 99.73% -
所有權人共計 40 人,佔更新單元總人數比例 95.24%。 同意比例(%)(C/B) 79.31% -

另本案因法令變動須修正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圖面,故重新辦理權利變換意願
調查及選屋分配(含抽籤分配)等相關作業,因而依據 100 年 11 月 09 日土
地登記謄本修正本案,惟同意比例計算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22 條規定以事業計
畫報核日(即 97 年 04 月 30 日)為準,故無重新計算其同意比例。

表 5-2 更新單元內土地權屬公私有狀況統計表

土地機關(管理機關) 土地面積(㎡) 比例(%) 人數(人) 比例(%)

公有 國有地(國有財產署) 383.1931 4.12 1 2.38

土地 市有地(新北市政府工 355.8515 3.83 1 2.38

務局)

私有土地 8,560.3754 92.05 40 95.24

合計 9,299.4200 100.00 42 100.00

備註:本表人數統計係依民國 102 年 12 月 5 日之產權狀態核計,信託以委託人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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