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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新北市淡水區竹圍段 819 地號等 3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土地使用及建築物使用現況 四、公共設施現況

(一)土地使用現況 更新單元附近公共設施分布位置詳圖 5-9 所示。公共設施分布現況調查範圍以更
新單元基地 500 公尺半徑距離為範圍。
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四、道路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公園用地,
其中住宅區建蔽率 50%、容積率為 240%。更新單元由於權屬公私夾雜,故 (一)學校用地
遲遲無法整合開發,致使發展遲緩。
更新單元 500 公尺半徑範圍內計有 2 處學校用地。基督書院位於更新單元東
現今土地使用狀態以停車場為主,且區內西側南北向四米人行步道用地尚未 南側約 100 公尺處;另東南側約 200 公尺處有一國小用地尚未開闢。竹圍國
興闢,東側南北向八米計畫道路則僅興闢部分。詳圖 5-3、圖 5-4、圖 5-5、 小及竹圍國中位於更新單元北側 1000 公尺處。
圖 5-6 及圖 5-7。
(二)機關用地

故鑑於此,更新單元區內違建建物、防災機能不足、低度使用、計畫道路尚 更新單元 500 公尺半徑範圍內計有 4 處機關用地。
未完全興闢、公私土地混雜等情況下,實有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重新整體規劃
之必要。 (三)公園用地或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二)合法建築物現況 更新單元 500 公尺半徑範圍內計有 5 處公園用地或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更新單元南側鄰 1 處公園用地;東側約 100 公尺距離內有 1 處公園用地;東
更新單元無合法建築物存在。 南側 300 公尺處有 1 處公園用地;東北側 200 公尺及 400 公尺處各有 1 處公
園用地。大部分多未闢建。
(三)其他土地改良物
(四)停車場
更新單元於民國 96 年 9 月前計有 3 間違章建物,並經實施者於民國 96 年中
委託弘鼎測量有限公司測量簽證現地建物面積工作完成,3 間違建戶面積合 更新單元 500 公尺半徑範圍內計有 3 處停車場用地。
計 908.24 ㎡,詳圖 5-8。其中 2 間鐵皮屋因違章建築並作違法工廠使用經舉
報須儘速拆除。 (五)市場用地

故原存 3 間違章建物已拆除 2 間鐵皮屋,現況更新單元內僅存 T 棚。 更新單元 500 公尺半徑範圍內有兩處市場用地,一為東南側約 250 公尺處;
一為北側約 300 公尺處。
三、附近地區土地使用現況
(六)醫院用地
本案位於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 187 巷南側街廓範圍內,更新單元北側為工業區、
東側為住宅區、南側為尚未開闢公園之林地(部分屬保護區),區域土地使用現 更新單元 500 公尺半徑範圍內計有 1 處醫院用地(馬偕醫院)位於更新單元
況以住宅使用為主,商業分布以捷運竹圍站附近較為集中。 北側 400 公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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