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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訂新北市淡水區竹圍段 819 地號等 3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自辦公聽會紀錄回應綜理表

開會時間:96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五)晚上 7:00

開會地點:福德宮竹圍里里辦公室二樓(新北市淡水區民族路 29 巷)

項次 發表人 公聽會發表意見 意見回應及處理情形 參考頁次

1.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簡報 28 頁之權利變換試 1.此為權利變換個人試算,其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為 24,501,400 元,

算,請以中華民國為例再說明一次。 經權利變換後,所需負擔的權利變換共同負擔費用為 63,974,184

元,若參與分配可挑選價值 34,419,445 元的房屋,若中華民國選配

房屋車位超過此價值,則需補差價與實施者,若不足則由實施者退

一 地主曾○富家人 差價給地主,若不參與則領取現值 24,501,400 元。另外所有地主之 -

權利變換試算亦分列於表上,但私有地主不參與權利變換領取現金

2.本更新單元後面的公園預定地,是否有路可到達? 補償則另外扣除應納稅額(如土地增值稅)。

2.更新單元後方公園何時開發還需視政府預算而定。

1.都市更新同意比超過 2/3 後有人不同意,本案該如何進行? 1.本公司會以情理為優先持續與尚未同意地主接洽取得其同意。

2.都市計畫變更放寬有多高?若都市計畫變更沒有通過,案子 2.本案進行都市計畫變更有兩原則,第一、希望可以符合整體環境的

是否要重審? 考量,第二、都市更新程序伴隨都市計畫變更進行。在兩原則下,

二 地主林○○玲委託 若因將建物拉高,造成某些因素無法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仍會以目 -
人廖文賓 前推估的總容積,再調整一個符合現在法令的建築物,讓本案能順 -

利完成更新。

3.若最後仍有 1 至 2%地主不同意更新,透過權利變換強制執行 3.目前新北市政府仍無強制實例,實施者會努力與地主繼續溝通協

的程序為何? 調,而使整個案子能順利圓滿無爭議。

三 地主曾○塗 一坪土地可蓋幾坪?或是分到多少? 1.更新單元住宅區土地是 1 坪可以蓋 2.4 容積坪,其他如道路容積、
都市更新、容積移轉、停車獎勵及開放空間等獎勵值,是額外多出
來的。至於每坪土地可興建多少建物則視最後計畫核定才能確認。

2.至於地主可分多少,須依每位地主更新前權利變換價值比例後依其
申請分配建物單元及車位多寡來予以試算,如果各位地主需要試算
分回坪數,實施者可以派人到各位地主家中說明及試算。

1.本案自 11 月 19 日開始選屋及意願調查,希望各位仔細閱讀資 1.無。

料,以利日後選填房屋。

2.新北市政府很配合都市更新,各位地主可樂觀其成。本案有 2.無。

專家學者吳聖洪建 都市計畫變更,屆時會經過兩個委員會,建議後續可朝向大
築師
四 會聯席審議,以減少變數,降低地主疑慮。

3.有關不同意更新強制部分,以立法院都市更新條例 36 條修正 3.無。

草案版本,大致規定主管機關應於一年內處理完成。或許後

續會有進一步法源依據,不過仍希望建商可與地主順利協

商,以使本案圓滿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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